目 录
一、基本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三、政治生活制度
四、工程管理制度
五、安全保卫制度
八、附录有关规章制度
第一条 奖惩的目的
奖励是维护和巩固纪律的一种积极手段,目的在于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发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处分是维护和巩固纪律的一种辅助手段,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提高完成任务的能力。
第二条 奖惩项目
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公职。
第三条 奖惩条件
(一)奖励
1.凡有重大发明创造,取得科学研究及技术革新成果奖,并对水库经营管理产生重大效益的集体或个人,按国家、省、市有关奖励条例实施奖励。
2.对水库经营管理或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发挥显著经济效益的集体或人,予以奖励。
3.引进并推广应用先进经验或科技成果,且发挥显著效益的集体或个人,予以奖励。
4.撰写论文、专业文章或报道等,在市级刊物或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的,按文章所得稿费相应给予奖励,评出的优秀论文也相应给予奖励。
5、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设备故障,使得人员及经济免受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人人,予以奖励。
6、工作中开拓创新,通过优良管理实现高产低消耗;解决工程控制运用中兴利效益显著,改善经营管理,明显提高生产及经营效益;节约能源,使设备安全运行并超额完成各项技术指标的集体或个人,予以奖励。
7、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舍己救人,见义勇为,奋勇抢救国家财产和物资的集体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8、工作中兢兢业业,爱库如家,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赋予各项工作任务的集体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处分
1、不服从领导和工作调动,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并造成很坏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打架、骂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3、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处罚的,单位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4、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受伤、设备损坏,视其情节和后果,酌情给予处罚。
5、无故损坏公物、设备或丢失公物,视情节和损失大小酌情给予处罚。
6、经常旷工,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一个月,或全年累计旷工两个月,报请上级除名。
7、不响应晚婚和计划生育号召,或计划外生育,除按规定实行经济制裁外,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予以除名。
8、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除没收赌资赌具外,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实施奖惩需经处务会研究决定后,由人事劳资科具体承办法。 返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我处两个文明建设进程,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切实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益,我处实施“职工百分赛评奖办法”。
第二条 参评范围为我处在职正式职工。在职进修人员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第三条 百分赛评定工作由处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劳资科具体承办评定结果统计、报表工作。
第四条 每人每月基准分为100分,逐月进行评定。每人所得分数将严格依照百分赛评定结果和岗位责任系数综合确定。
第二章 奖罚条件
第五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酌情减分;
(一)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造成损失者,减10-50分;
(二)不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未完成本职工作,减10-50分;
(三)工作中闹不团结,挑拨事非,搞小动作者,减10分;
(四)工作中带小孩;值班不坚守岗位;上班做私活,减10分;
(五)未经领导允许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减10分;
(六)病事假第一天减10分,第二天减20分,第三天减30分;
(七)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为限)一次减5分,超过10分钟一次减10分;
(八)擅自离岗,不足半天减50分,超过半天按旷工论;
(九)正常工作时间内打牌、打麻将、打球、下棋,发现一次减10分;
(十)私自用电炉,发现一次减20分;
(十一)部门领导不认真执行百分赛评奖办法,发现后减相应分数。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100分。
(一)当月旷工一天或病事假超过三天以上者;
(二)有违法违纪、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三)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吵架、骂人或动手打人的非主要责任者;
(四)目无组织,不服从分配和工作调动,不听从指挥,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五)违反安全规定和规程,造成1000元至2000元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六)故意损坏公物或因失职丢失公物者;
(七)因失职或人为引起责任事故者;
(八)参与赌博活动者;
(九)医疗费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的按医疗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十)不积极响应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或不积极采取计划生育措施者。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300分。
(一)因违法、违纪、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造成很坏影响者;
(二)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动手打架的主要责任者;
(三)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或因失职造成2000元至5000元经济损失者,或者造成一定人身伤害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600分至1200分。
(一)因违法、违纪、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处罚者;
(二)受到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行政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者,减600分,受到处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减1200分;
(三)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动手、动械具打人,并将对方致伤的主要责任者;
(四)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或因失职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给予加分。
(一)对工作高度负责,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使国家财产或人身免受损失者,加50至100分;
(二)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有显著成绩者,加10至50分;
(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受到上级表彰者,加50至100分;
(四)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改善工作、生产、经营管理等收到明显效益者,加10-50分。
(五)帮助和关心同志,学雷锋做好事,在两个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成绩,并受到上级表彰者,加50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情当月累计减分超过100分的部分,向下月结转。
第十一条 本办法对其它未包括的情况,由考评委员会提出增减分数的意见,报处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1997年9月1日起执行。 返回
陡河水库管理处岗位目标责任制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我处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标类别说明
第二条 各科室岗位目标是各科室对我处总体目标的分解、展开及各科室职能业务工作筛选出的主要奋斗目标,既体现整体目标的要求,又反映本科室的工作重点。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个人目标是本科室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对本科室职能业务目标的分解和展开,也是目标分解的终点和关键。
第三章 岗位目标的制定
第四条 各科室制定目标必须依据局下达我处的年度有限目标。
第五条 制定目标的原则及要求。
1.体现目标的先进性。制定目标时,一般应在上年度基础上适度提高。
2.凡是能用时间、质量、数量描述的目标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形象化。
3.几个科室共同完成的目标,应列出牵头部门并明确协助科室,牵头与协助的科室同时列入目标项。
4.科室及个人目标应是主要工作目标,而不是日常工作。
5.确定目标定值。全部目标总分100分,其中共性目标50分,每条目标可以平均确定分值,也可以根据每条目标的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分值。
第六条 制定目标的程序
1.全处总体目标先由处目标领导小组拟定后交局目标领导小组审定。
2. 各科室目标由各科室根据所负责的主要工作提出后,经主管领导审查并签字后,提交我处目标领导小组审定。
3.个人目标由本人按所负责的主要工作提出后,交科室负责人最后审定。
审定后的科室目标,按规定填写目标责任卡,一式两份,交处目标领导小组后返回一份,存档一份。工作人员目标,按规定填写目标责任卡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监督执行,一份交处目标领导小组存档。
第四章 岗位目标管理运行
第七条 对岗位目标运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
1.岗位目标运行情况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反馈一次。半年初评7月10日前结束,各单位要写出具体、详细、真实的进度或完成情况,由主管领导写出评语。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也要进行半年检查,将目标完成情况真实地填入运行卡,交处目标领导小组。
2.年终总评。全年岗位目标运行情况,在当年12月上旬各科室上报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的文字材料,并打出分数,交办公室初审后,交处目标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3.各科室工作人员年终总评亦按上述办法由本科室自行组织评定。
4. 因客观原因,科室岗位目标中部分指标,需中途改变或修正,可提出修正申请,由处目标领导小组审查后批准。
第五章 考 核
第八条 处目标领导小组考核各科室负责人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科室负责人考核本科室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
1.加分标准
(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按超额百分比的相应比例加分(计算公式为:目标得分=实际完成数/目标值×双数),加分幅度最高为该项标准分的50%。
(2)具备下列条件,由处领导小组确定1-10分的加分。
①工作中全局观念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对完成全处有限目标起显著促进作用;
②在比较重要的突击性、临时性及上级交办的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③受表彰加分标准
a.年度内因单项工作突出或综合表现较好,受到处表彰的科室加3分。
b.年度内因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局级或市直业务部门表彰的,加5分。
c. 受到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单项表彰的加10分。
注:表彰以决定、锦旗、奖杯、奖状、文件、证书等为证。
2. 减分标准
(1)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计算公式:目标得分=实际完成数/目标值×权数)。
(2)对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①缺乏全局观念,不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而贻误工作的减10分。
②对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符合政策规定却顶着不办或拖而不办而贻误工作的减15分。
③本科室工作人员中有受党(团)、政纪处分的减20分。
④其它未包括的事项酌情减5-10分。
(3)出现违反计划生育、重大伤亡、火灾事故,违法犯罪问题的科室不参加评先,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无法定量的目标,完成后为满分,不加分,无正当理由完不成的,扣去此条目的全部分数。
4.科室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优秀;80-89为达标;79分以下为未达标。
5. 每年年终由处目标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实施意见。
第六章 奖惩
第九条 对完成岗位目标成绩突出,总评为优秀的单位由领导小组确定适当提高评先和行政奖励比例。
第十条 对不能较好完成目标任务,考评为不达标的科室负责人取消受奖资格;连续两年未达标的要向处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的“科室”指我处的各科、室、场、队、公司、厂等单位。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7年1月起实施。
中共陡河水库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文明示范区管理及考评办法
为了实施《创建唐山市水利系统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加大我处两个文明建设的工作力度,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特制定《文明示范区管理及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将以我处文明示范区建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标准附后)。
一、考评办法
由处文明建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各单位进行统一考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
二、奖励
本《办法》的考评成绩与《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成绩同时作为评先依据。总成绩名列前三名的单位予以奖励并加发资金,资金标准为:
第一名:每人150元
第二名:每人100元
第三名:每人50元
三、对受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或报刊宣传表彰的典型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适当加分。
四、合资、联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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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权数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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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
学习 时间 参学 率 |
5
5 |
非生产单位、党政业务科室每周一下午学习。如有工作原因,可更改时间,但必须保证每周学习两个小时。生产企业根据生产情况自行制定学习计划,但全年学习有效时间不少于84小时。 保证出勤率。公差按出勤计。生产企业、非生产单位和党政业务科室出勤率均应为100%。 |
1.每缺席1人,减0.5分。 2.学习记录包括时间、出勤、内容及效果。 3.由党办负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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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记录 撰写 文章 |
5
5 |
每次学习活动,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记录,要求内容详实具体,能真实反映学习情况,对未进行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单位每次减1分。 每个干部每年写一篇体会文章。缺一篇给所在单位减1分。鼓励职工积极撰写各类文章,如被上级刊物采用者给所在单位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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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纪 律 法 律 道 德 |
15
15 |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干私活,值班不漏岗等,对违纪人员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减1-5分。 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不讲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赌博,衣着整洁,礼貌待人,发现违犯行为视情节轻重减1-5分。 |
对受到刑事处罚或其它法律法规制裁的违法人员所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 部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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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15 |
以卫生检查评比结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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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活动 |
10 |
积极主动,听从指挥,讲道德,守纪律,遵守时间,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活动包括上级及处组织的会议、文体、公益等各种集体活动)。 |
组织的各种文体比赛优异的加分。 第一名加3分 第二名加2分 第三名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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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
安全教育制度建设 |
5 |
自学进行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教育,注重成效,全年集中教育不少于二次。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规程,做到有章可循,对制度不健全的减分。 |
由保卫科负责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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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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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 |
10 |
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做到有章必依,确保安全无事故,对发生轻微责任事故的减1-2分;对发生较严重责任事故的减5分;对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极坏影响的,另行研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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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5 |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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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示范区建设考评标准
陡河水库管理处财务管理规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认真执行市水利局有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综合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我处财务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 遵守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水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处理会计业务,登记帐目,编制会计报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经批准,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经营活动,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做到手续齐全,数字真实准确无误,按时编制并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并做好会计资料归档管理。
四、 健全内部审核控制制度
1. 支票及现金管理。使用支票(转帐)必须持支票申领单,财务科方予处理。支票用过,将票根及发票及时到财务室报帐(主管主任、科室领导、经手人分别签字)。支取现金(原则上现金不得外借)500元以下,由科室负责人签批。500元以上由主管主任审批。凡购入固定资产物品(20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所用支票及发票,一律由处主任审批。
2. 办公费及劳保用品管理。办公费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统一购置,定额管理,各种报刊杂志及资料订购,取暖、用电、用煤等均要从严掌握,厉行节约,并建立健全支领及订购制度。劳保用品由物资供应部门统一采购及发放,其它科室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
3. 车辆维修管理。机动车辆要严格实行定点维修和修理费开支审核报销制度。修理费必须附原始发票及修理明细单据。车辆大修年初要编制计划,经主管主任审批后,才可进行大修。
4. 差旅费管理。到外地出差、考察、学习,须经处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差旅费。返回后要经领导签字,及时报销,不得无故拖延,差旅费要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有关差旅费报销的标准。
5. 会议费、招待费开支管理
按市三费管理实施意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压缩会议费的开支。并坚持各类会议费、业务费开支审批签报制度。招待费执行省、市、局有关文件标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填制招待费用表,并附人员名单及次数,由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返回
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完成各项任务的物质基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我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我处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各处属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单位保养、维修,协助财务科管理好。
二、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财务科设专人管理,凡有固定资产的单位也要设专人(或兼职)定期盘点、清查,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三、 按规定分生产经营用及公益服务用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费。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不得随意变更。
四、 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程度,做好维修、更新的计划和实施工作。
五、 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前,建筑物竣工验收,须有财务负责人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单位参加,做好固定资产的接管(移交)工作。
六、 设备购置必须按计划办理。特殊情况的计划外购置,需经主管主任批准。控购商品,必须报控购部门审批之后,方可购置。
七、 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科写出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或报损。
八、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单位出售固定资产时,要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立项进行评估,不准以低于评估确认的价格进行出售。
九、 对固定资产管理玩忽职守,或在使用、利用中不负责任造成损坏、丢失,要严加追究,根据损失程度进行处理。 返回
陡河水库管理处物资及
办公用品供应管理制度
一、计划财务科负责我处各种材料、低值易消耗品、备品、备件等物品的采购、支领发放工作;办公室负责我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支领发放工作。
二、各类物品严格实行计划采购,做到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及毁损,认真做好物品入库验收、建卡、立帐手续。
三、凡仓库没有且急需的物品,由所需物品领导写出物品单报计财科长或办公室主任处,经同意由分管人员外出购买,必要时由专业人员协同购买。
四、严格实行帐物分管制度,严格出入库物品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五、严格履行物品、办公用品支领手续。凡各种、各规定的劳保用品由供应和办公室定期发放;各单位所需劳保用品,持人劳科长批准的劳保用品支领单到供应仓库支领;大宗办公用品持办公室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支领单到办公室仓库支领;笔、墨、纸张由各单位领导填写支领单直接到办公室仓库支领。无正当手续严禁物品出库。
六、对回收的废旧物品、剩余物资需及时办理好登记手续,并做好回收物品的处理工作。
七、加强仓库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防霉变,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返回
陡河水库管理处
关于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1. 劳保用品发放因职工岗位、工种的不同而异,不同工种有不同的劳保规定。
2. 工作服每一年半发放一次,在每年的5月或10月发放,新调入人员,如果是在发放当月报到上班者,发给该次工作服,否则,不发给该次工作服。
3. 棉大衣、雨衣、雨靴的发放每四年一次,新调入人员,如果是在发放当年调入的,发给该次棉大衣,否则,不发给该次棉大衣。
4. 工程科测工每2年一双防护鞋,每2个月一副线手套,另备防护镜。
5. 电工每年一双绝缘鞋,每月一副线手套,另备防护镜。
6. 司机每月一副线手套,每2年一副防护镜(折合钱20元)。
7. 锅炉工每年一副套袖、一条手巾,每2年一双防护鞋,每月一副布套袖,风帽每半年一件。
8. 炊事员的雨靴,随坏随领,但须以旧换新,白上衣、围裙、套袖、风帽每半年一顶。
9. 养殖工的雨靴每三年一双,每两年一条短裤(现自购,到供应报销)。
10. 电气焊工每年一双绝缘鞋,每一年半一顶风帽,每月一付线手套,另备防护镜。
11. 管库工每月一副线手套,每半年一个口罩。
12. 园林工每两月一副线手套,每年一双登山鞋。
13. 机械工每两月一副线手套。
14. 各单位用的电池、手电、根据需要支领。
15. 医务室每半年一条毛巾、一袋洗衣粉、一条肥皂、三个口罩,白大褂2年一件。
16. 供应办公室每半年一条毛巾,二袋洗衣粉。
17. 食堂每半年2条毛巾,每月二袋洗衣粉,一副布手套。
18. 汽车队每半年2条毛巾,每月一袋洗衣粉,二块肥皂。
19. 打字室每半年一条手巾,2袋洗衣粉,6块肥皂。
20.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另需支领劳保用品时,须经人劳科批准。
21. 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需支用劳保时,须经人劳科批准。
22. 病休人员病愈上班后,劳保享受视同新调入人员。
23. 渔政、保卫的服装,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处内规定购置、发放。
24. 不属于以上工种的其他干部职工,每年一副线手套。
25. 本规定执行后,各单位不得再另行单独购置和发放劳保用品。
26. 本规定自1997年5月1日执行。
陡河水库管理处
关于医药费报销的试行办法
根据目前我处职工医药费报销的情况,本着不断健全制度、节约开支的原则,现就医药费报销做如下规定。
一、 职工看病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工人、人民、煤医附属、卫校附属、骨科医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否则药费不予报销。为离退人员,可在近县区级医院就诊。
二、 职工报销药费,要出示病历,经有关人员签字之后,财务予以报销。
三、 报销办法。报销比例与工龄挂钩,具体为:工龄不满10年,报销75%,11-20年80报%,21-30年85报%,31年以上的报90%;检查费视同药费,执行上述标准;职工当月药费总额(检查费减半计算)如果超出当月职务工资,免发当月资金,超出的部分继续向后顺延。即超出1倍,免2个月资金,超出2倍免3个月资金。
四、 住院费药费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报销。住院时间在30天之内,免一个月资金,并扣除预发的月药费额。
五、 职工(含退休、退养人员)每月随工资发放药费40元,职工药费不足40元的不再报销,超出40元的部分按上述报销比例报。
六、 到医务室取药,按进价收费并开票,职工凭票据到财务报销。
七、 退休人员报销药费(含检查费),药费额在200元以内的报90%,250元以内的报85%,300元以内的报80%,300元以上的报75%(不分段计算报销比例)。
八、 报销时间限定在3、6、9、12月的10-20日,其它时间不予报销。
九、 本规定自199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陡河水库管理处
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发展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 实行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视为晚婚,增加婚假15天。已婚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视为晚育,增加产假45天。
二、 女职工生育第一胎后,在产假期间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
三、 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直至子女满18岁。
四、 对已报一孩,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凡采取综合节育措施有效者,在一年内未做人工流产,给予适当奖励。
五、 凡我处有生育能力的女职工,因采取避孕措施失效而怀孕,本人积极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者,可休假15天。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年终综合奖。若本人不积极采取措施或在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者,扣发一个月 奖金。
六、 对未采取节育措施而导致计划外怀孕的,施行补救手术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七、 对计划外怀孕的职工,从发现三日起勒令停止工作。造成规划外生育者,假期、工资全免,孕期检查费、接生、住院费等要全部自行负担,并按上级规定严肃处理。
八、 凡未安排生育的育龄夫妻必须落实可靠的节育措施,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已两个以上子女,女方不足40周岁的由夫妻一方采取绝育措施。
九、 对施行绝育手术者,经医院证明按规定休假和给予照顾,在规定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年奖,并一次性奖励300元。
唐山市陡河水库管理处
关于职工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
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对我处职工继续教育做如下规定:
一、参加工作必须满二年(包括见习期一年),才能申请参加学历教育或函授学习,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二、凡个人要求参加学历教育、函授学习或为晋升职称参加专业培训的,必须向人劳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学历教育或函授学习。
三、往返路费及住宿费及时给予报销,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二分之一。学习期满获得毕业证书后给予报销全部学费,学习期间的书费、学习用具及资料费等费用自理,若中途退学或学习成绩不合格得不到毕业证书,费用全部自理。
四、全脱产学习的职工不发给年终一次性资金,参加函授学习的按百分赛奖金发放规定执行。
五、全处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外出参观、考察的人员,待培训结束后,到人劳科进行登记;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待拿到学历毕业证书后到人劳科登记,否则扣回全部学习费用。
六、现正在参加学历教育、函授学习的人员均执行此规定。
一九九八年八月
18.陡河水库管理处驾驶员职责